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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权的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益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m6米乐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05-12 18:4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苏豪控股集团”、“收购人”)目前直接持有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弘业期货”)275,456,777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物流”)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分别持有公司147,900,000股、8,285,345股及63,930,134股,省苏豪控股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95,572,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7%。

  为推进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理顺钟山有限公司股权关系,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实际持有的钟山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予省苏豪控股集团。钟山有限公司于1985年投资设立,主营业务包括化工仓储、金融投资、工程建设和国际贸易等。由于钟山有限公司持有弘业期货 24,255,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省苏豪控股集团控制的弘业期货表决权比例将由原来的49.17%上升至51.58%。

  经营范围 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省苏豪控股集团(22.46%)、苏豪文化集团有限公司(4.02%)及其他(73.52%)

  经营范围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酒、饮料和茶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苏豪文化集团有限公司(89.66%)、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10.34%)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科技类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前,省苏豪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弘业期货27.33%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汇鸿集团、弘业物流、苏豪弘业分别间接控制 6.34%、0.82%及14.68%的股份,合计控制弘业期货49.17%的股份。本次将钟山有限公司(持有弘业期货2.41%的股份)100%股权划转至省苏豪控股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省苏豪控股集团控制的弘业期货表决权比例将由原来的49.17%上升至51.5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的人能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入资金的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本次收购系省苏豪控股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获得钟山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弘业期货表决权比例将由原来的 49.17%上升至51.58%。

  综上所述,本次收购系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中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2、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相关程序的实施进展情况,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编制《收购报告书》及摘要,后续按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3、本次收购仍需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及办理全部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及股权过户登记等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