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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成就

来源:m6米乐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12-02 21:02:57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教育事业实现“两基”目标和高等教育大众化两个历史性跨越,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多数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1、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确立了职业教育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教育工作中的战略地位

  3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格外的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和等同志在不同时期都强调,要全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1978年4月,小平同志精确指出,“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应思考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在1985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小平同志强调:“要培养数以亿计的各级各类人才,我们的祖国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1994年,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力发展各种层次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调整教育结构的关键环节是要多办一些各类职业学校,培养大量的初级、中级人才”。同志在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努力办好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是一篇大文章。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虽然已经有了发展,但总体来说,还起步做,各地各部门要狠狠抓它十年、二十年,必会大见成效”。2003年,同志强调指出:要“大力推进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以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的教育和培训”。2006年,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全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三项主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3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全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1985年,《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地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1993年,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各级政府要格外的重视,统筹规划,贯彻积极发展的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1999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开放30年来,国务院先后召开或批准召开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于91年、02年和05年三次作出国务院关于全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为我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也是3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实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重要保证。

  2、职业教育规模逐步扩大,结构更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冲击和影响,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十分薄弱,学校数量少,在校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难以满足经济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据统计,1978年仅有中等职业学校4700多所,当年招生70.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6.1%,在校生130万人。到了200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14600多所,招生规模达到810万人,在校学生达到198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已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8.3%,占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半壁江山。与1978年相比,学校数增加了2.1倍,招生数增加了10.5倍,在校生数增加了14.3倍;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也比1978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高等职业教育在过去的30年里也有了很大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地方开始兴办短期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训规模小、数量少。到2007年,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到1168所,当年招生283万人,在校学生达到861万人,约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和在校生数的一半。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加起来招生数达到1100万人,在校生数近3000万人,充足表现了我国教育结构调整的成果。与此同时,各地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的职业培训,快速推进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目前,全国有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14个、示范区34个,有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00个左右,基本覆盖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每年接受培训的城乡劳动者达到1.6亿人次。

  经过30年来的努力,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

  3、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慢慢地加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累计培养了8000多万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累计培养了2000多万名毕业生,共为国家输送了1亿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职业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劳动者的素质,明显地改善了我国从业人员的结构,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0年来,职业教育工作在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方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的办学思想实现了重大转变,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从学科本位向职业能力本位转变,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

  在办学方向上,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农村,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和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逐渐增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在办学体制机制上,坚持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充分的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密切合作、一起发展。全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公办、民办职业教育一起发展的格局。加强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在办学模式上,积极地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连锁化和规模化办学。充分的发挥城市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的优势,积极地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培养、联动发展。探索推行了“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和“一年在农村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城市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两个三段式办学模式。近年来,先后在天津、四川等地建立了“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这是新时期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

  30年来,职业教育始终围绕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变化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先后颁布了各类职业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根据行业、企业、社会用人标准和劳动力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和改革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组织方式、教学内容和教育学生的方式,指导教材的开发。

  特别是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着力培育学生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开展订单培养,逐步实行学分制,探索建立弹性学制,为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提供方便,较好地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2002、2007和2008年,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全面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正在形成。

  随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职业教育的质量明显提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地增强。近几年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受到企业、行业和其他企业的普遍欢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也在逐年提高。职业院校改革成效和教学质量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30年来,为了推动和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从1983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城乡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引导和支持各地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从2002年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中央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大幅度提高。特别是2005年国务院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2003年到2007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58亿元。重点支持了1076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235所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组织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成了1.2万名骨干专业教师的国家级培训任务。地方政府持续不断的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除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外,国家鼓励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学单位的关心支持下,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30年来,国家格外的重视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成才就业。

  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均享受人民助学金,免收学费,成绩优异的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能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

  1997年国家大中专招生制度改革后,学生需要承担部分培养费用。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学费标准的提高,出现了部分学生交纳学费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80%的学生来自农村,城市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也占到20%-30%。经济问题已成为制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主要的因素,从而也影响了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始探索建立新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5年,总理在全国职教会上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使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2006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安排8亿元资助80万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助学金的管理与监督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确立。

  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规定,国家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的经费每年约为180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90多个亿,资助面达到学生总数的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的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还可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高等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受资助面达20%以上。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变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下,通过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立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5月15日正式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新阶段。《职业教育法》以《宪法》和《教育法》、《劳动法》为基本依据,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体系结构、方针原则、办学职责、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等都作出了原则规范。它不仅为今后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也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配套法规规章提供了法律依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职业教育法》实施工作格外的重视。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了实施《职业教育法》的条例或办法。职教法的贯彻落实,我国职业教育逐步走上了依法办学的轨道,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